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 1500 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书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 人,代表股份64,267,6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3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61,70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6112%。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2,566,63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13%。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 人,代表股份 3,123,6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55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7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2,566,6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13%。
4、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76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050%;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弃权 2,500,9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615%;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6%;弃权 2,500,93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064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265,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121,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4%;反对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4,265,3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反对 2,3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