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8 人,其中董事周恒跋先生、武建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书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周书忠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兴斌先生、项先权先生、胡婉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王兴斌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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