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项先权)
本人作为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慎、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项先权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
学,博士学历,一级律师。1983 年 7 月至 1984 年 11 月任台州地区司法局干部;
1984 年 11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台州市律师事务所律师;1998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新
台州律师事务所主任;2016 年 3月至 2021 年 4月任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9 年 10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的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层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根据审议结果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情况。
2、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相关会议。
3、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发现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之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经营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提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解与问询,并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工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召
开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本人均
亲自出席。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有关规定,报告
期内,共计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即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积极沟通,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参加公司重要活动、专题培训及其他机会,在公司开展现场工作,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经营内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情况及其对
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以及利用本人工作经验和知识提出专业意见供公司决策参考。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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