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勃股份”)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588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2,88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1,466,360.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414,439.4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12日全部到位,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793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资金额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
1 汽车进气系统及100万套燃油蒸发污 15,174.36 15,174.36
染物控制系统扩产项目
2 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130万
套汽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 7,278.33 7,278.33
3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改造升
级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5,362.80 5,362.8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5,000.00 25,000.00
合计 52,815.49 52,815.49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2,141.44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325.95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在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混动/纯电汽车零部件配套领域的同步发展,力争齐头并进,更好地响应市场客户需求,公司本着“综合统筹、效率优先”的原则,拟取消“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年产 130 万套汽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决定不再向该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并将 7,278.33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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