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9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5-044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汪剑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7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7人,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姚武强先生、王金良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公司董事长汪剑平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前后人员未发生变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中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确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张惠忠先生(独立董事)、汪剑红女士、姚武强先生(独立董事)组成,其中张惠忠先生担任召集人,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确认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徐耀庭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姚武强(主任委员)、张惠忠、徐耀庭三位董事组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补选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相关业务的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
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确认法定代表人及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和《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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