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5-023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5 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列示如下: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议案》 √
2.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董事会已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编制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姚武强先生、王金良先生已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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