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03 16:21:28 股吧网页版
浙江恒威: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3


证券代码:301222 证券简称:浙江恒威 公告编号:2025-005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提高董事会
决策效率,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
前通知的义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3 日以口头、书面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
事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剑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7 人,独立董事张惠忠先生、姚武强先生、王金良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将一定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循环滚动使用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取得更多的投资回报,为股东创造更多利益。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具
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保荐券商招商证券已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为尽可能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员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审批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运作和管理、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保荐券商招商证券已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3、《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企、合规管理,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及《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全文。

4、《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董事认为:公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舆情管理制度》,制定该制度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品牌形象、商业信誉、股价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
制度>的议案》。回避表决情况:上述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