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4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张龙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张龙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张龙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龙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张龙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原定任期为2025年1月15日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2025年1月15日至2028年1月14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武汉励元齐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1.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427%,并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00万股。经核查,张龙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后将继续严格执行任职期间作出的各项承诺,并将继续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
张龙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张龙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及对公司
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同时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张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现任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龙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辞职报告;
(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1月6日
附件:张龙先生简历
张龙先生,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曾任公司仪表事业部总经理、电装事业部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龙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持有武汉励元齐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1.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427%,并通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00万股。张龙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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