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5-031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76.50 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 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3年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
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汤湘希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 年 4 月 21 日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对 2023 年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3 年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 年 5 月 13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六)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部分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七)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