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1221 证券简称:光庭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6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庭信息”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8日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朱敦尧先生、王军德先生、吴珩先生、邬慧海先生、张龙平先生、张云清先生和王宇宁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敦尧先生召集,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由董事、总经理王军德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总经理王军德先生所作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4年度主要工作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龙平先生、张云清先生和王宇宁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进行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龙平先生、张云清先生和王宇宁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4)及《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控制经营风险提供保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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