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0 15:32:20 股吧网页版
光庭信息: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公司名称:武汉光庭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港边田一路 6 号(自贸区武汉片区)

注册资本:9,262.23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68359390C

法定代表人:朱敦尧

营业期限:经营期限为自 2011 年 1 月 17 日至 2031 年 1 月 16 日

(二)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属于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营业务是为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和汽车整车制造商提供专业汽车电子软件定制化开发和软件技术服务。主要产品是智能座舱、智能电控、智能驾驶、智能网联汽车测试服务、移动地图数据服务平台、地理信息系统行业应用。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
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的方法和选择依据

1.财务报表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以是否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为原则,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考虑。财务报表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以相关项目占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一定比例为标准;财务报表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以是否属于日常经营活动、是否导致盈亏变化、是否影响监管指标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为依据。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

本公司确定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明细项目的重要性,在财务报表项目重要性基础上,以具体项目占该项目一定比例,或结合金额确定,同时考虑具体项目的性质。某些项目对财务报表而言不具有重要性,但可能对附注而言具有重要性,仍需要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财务报表项目附注相关重要性标准为: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超过 300 万元
预收款项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 变动幅度超过 30%
大变动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单项在建工程预算金额 500 万以上的项目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当期资本化金额 500 万以上的项目

账龄超过 1 年以上的重要应付账款及 占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余额 10%以上,且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其他应付款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占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的 1%以上

重要的或有事项 金额超过 300 万元

(六)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