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由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
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
普通股股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调整 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2、2024 年 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2 日,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4 月 18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56,9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5、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8
月 27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116,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同意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3.92元/股调整为 13.72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认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由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并同步修订《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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