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2 23:14:03 股吧网页版
亚香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1220 证券简称:亚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9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由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
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
普通股股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调整 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2、2024 年 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2 日,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4 月 18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34 名激励对象授予 756,9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 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5、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8
月 27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116,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同意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13.92元/股调整为 13.72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认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由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并同步修订《激励计划草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