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群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群英,女,198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商法
专业硕士,执业律师。2005 年至 2006 年,任河南邮政职员;2006 年至 2010 年,
任昆山华德宝科盈扶梯设备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10 年至 2013 年,任昆山柯斯美光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合鸿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2019 年 3 月至今,任亚香股份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也不存在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亦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三、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本人
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
本报告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董 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姓 期应参 席董事 方式参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 东大会
名 加董事 会次数 加董事 会次数 数 参加董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
议
李群英 6 2 4 0 0 否 3
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对 2024 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且未提出异议。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谨慎的
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相关事项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序号 会议类别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1.《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预案的议案》;
1 2024 年第一次独立 2024-02-21 4.《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董事专门会议 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