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远钴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东兴证券进行的核查工作
东兴证券通过与公司内审部门、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查阅腾远钴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和决议,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重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传递与沟通、内部监督,具体包括:
1、内部环境,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
2、风险评估,主要包括识别与评估公司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等;
3、控制活动,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产品研发、生产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知识产权与无形资产、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
4、信息传递与沟通,主要包括内部信息的传递渠道、内部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内部信息的及时性以及内部信息的安全保障;
5、内部监督,主要包括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及独立董事的监督。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具有以下特点的公司所有关键业务控制环节:影响法律法规遵循性、财务信息真实性、经营效率和效益性、资产安全性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公司采用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是指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内控系统未能发现或进行事前的约束控制
3)外部审计师发现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重大缺陷
②重要缺陷,是指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其严重程度与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一般性错误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重要缺陷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将采用本年度财务报告披露的合并报表利润总额或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基数。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
事项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5%>错报≥利润 错报<利润总额的 1%
总额的 1%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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