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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33:16 股吧网页版
腾远钴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5-009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吴阳红先生、童高才先生、张济柳女士、王泰元先生、张守卫先生、赖丹女士、欧阳明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洁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所作的《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本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 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王泰元先生、张守卫先生、赖丹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王泰元先生、张守卫先
生、赖丹女士及离任独立董事程林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
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届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金额上限等规划,并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
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 2025 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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