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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8 20:57:12 股吧网页版
华是科技: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等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 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本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二、本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情况下,制定本股东回报规划。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在具备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1)该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1)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 5,000 万元;或(2)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现金分红比例:

除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外,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3、公司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发放股票股利。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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