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8 20:57:11 股吧网页版
华是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9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华是科技募集资金 2024 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华是科技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00.666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0,641,211.0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7,527,225.5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43,113,985.5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0 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是智能”)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4,311.40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 2,402.29

减:募集资金使用 38,401.02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8,312.67

其中: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15,215.67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097.00

注:上表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尾差,系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 年 3 月与国投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新
增全资子公司华是智能作为新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华是智能于 2023 年 4 月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华是智能、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