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6 23:03:30 股吧网页版
铜冠铜箔:2025年前三季度盈利6272.43万元 同比扭亏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沈楠

K图 301217_0

  中证智能财讯铜冠铜箔(301217)10月27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7.35亿元,同比增长47.13%;归母净利润6272.43万元,同比扭亏;扣非净利润4800.73万元,同比扭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4亿元,上年同期为-3.24亿元;报告期内,铜冠铜箔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6%。

  以10月24日收盘价计算,铜冠铜箔目前市盈率(TTM)约为3717.79倍,市净率(LF)约4.64倍,市销率(TTM)约4.02倍。

  资料显示,公司主要从事各类高精度电子铜箔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等。

  盈利能力方面,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6%,同比上升2.98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投入资本回报率为1.45%,较上年同期上升3.47个百分点。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4.04亿元,同比减少8054.22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5.4亿元,同比增加3.54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386.92万元,上年同期为-4.31亿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减少2.89%,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4.56个百分点;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较上年末减少38.23%,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4.02个百分点;存货较上年末增加35%,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2.26个百分点;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增加54.34%,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2.25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75.65%,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2.99个百分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498.1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2.36个百分点;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52.59%,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6个百分点;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10%,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1.5个百分点。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流动比率为2.85,速动比率为2.27。

  三季报显示,2025年三季度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新进股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澳业绩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取代了二季度末的亿库冢虎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君安君享创业板铜冠铜箔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张爽姿、舒志兵。在具体持股比例上,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有所上升,刘理彬、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龚锡通持股有所下降。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0072.375新进
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2176.172.625不变
信澳业绩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937.81.131221新进
信澳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52.810.546202新进
刘理彬316.260.381485-0.216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99.990.3618630.018
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27.490.274412-0.006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91.770.231318-0.101
龚锡通176.920.213409-0.007
信澳景气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75.770.212023新进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