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於
恒强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所审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加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之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於恒强 丁新民 张真
2025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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