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冠铜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3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725.39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7.27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7,927.46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
用 14,914.9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343,012.47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038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3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46,681.94 万元。2024 年度,公
司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43,115.44 万元,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及
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 2,166.2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余额合计为 85,732.70 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65,000.00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完成换股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并于 2025 年 4 月变更公司名称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分别与国泰海通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
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
称“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铜冠电子铜箔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铜冠”)与国泰海通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铜陵铜冠电子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铜冠”)与国泰海通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2 年 8 月25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铜陵铜冠与国泰海通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单位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铜冠铜箔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 12060201040019714 12,340.89
铜冠铜箔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 179765017226 2,304.94
合肥铜冠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634266747 2,890.44
铜陵铜冠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城中支行 34050166860800001152 1,804.24
铜陵铜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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