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 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银河证券”)接受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股份”、“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发行保荐书中所使用的词语释义与《中汽研汽车试验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一致。
目 录
声 明......1
目 录......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3
二、保荐机构指定相关人员基本情况......3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4
四、本次证券发行类型......9
五、本次发行概况......9
六、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19
七、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20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23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24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结论......24
二、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24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发行条件的判断......25
四、保荐机构及发行人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核查......37
五、对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
事项的指导意见》的核查意见......38
六、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38
七、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简要评价......46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一)保荐代表人
本保荐机构指定刘卫宾先生、邱甲璐女士担任中汽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刘卫宾先生:保荐代表人,17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负责或参与了新钢股份可转债、建设银行配股、德豪润达非公开发行、金鸿能源非公开发行、中国人保整体改制、农业银行优先股、中新药业非公开发行、西藏城投公司债、富临运业重大资产重组、山西焦化重大资产重组、财富趋势科创板 IPO、中汽股份创业板 IPO、天邦食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信安世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证书编号:S0130715010004)。
邱甲璐女士:保荐代表人,9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参与财富趋势科创板 IPO、中汽股份创业板 IPO 项目,洁能股份推荐挂牌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
业过程中严格遵 守 保荐业务相关规 定 ,执业记录良好 ( 证书编号:
S0130721100002)。
(二)项目协办人
本保荐机构指定李依臻女士担任本次发行的项目协办人。
李依臻女士:保荐代表人,6 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曾参与中汽股份创业板 IPO 项目,赛隆股份推荐挂牌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证书编号:S0130723100005)。
(三)其他项目组成员
本次发行的其它项目组成员包括:王建龙、陈依诺、孟乐、张皓晨、徐州牧、李佳芮、李卫哲。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项目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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