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8 20:18:14 股吧网页版
观想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云,已离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9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云,已离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客观、审慎地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何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现担任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专家组成员及评委会委员,四川省正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专家组成员及评委会委员,四川省正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专家组成员及评委会委员,四川省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审计师职称评审专家组成员及评委会委员,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研究员,四川省产业融合发展专家委员会委员。2020年4月13日至2024年5月16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及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参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以严谨审慎的态度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请假、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情况,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应审批程序。

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本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三项议案投弃权票。

除此之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2024年任职期间主持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并主持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审议了公司《2024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职责,共计出席了2次会议,对公司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以及2024年1季度报告事项发表意见。本人未出席审计委员会1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参会,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定期通过座谈交流、电话交流、现场查阅资料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财务负责人及审计负责人等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各类事项进行现场核查和监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互动易平台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本人对投资者问题保持关注,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