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一创投行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法定代表人 王芳
保荐代表人 李军伟、李志杰
联系电话 010-66032001
发行人名称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1213
注册资本 7999.9999 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 99 号 5
栋 1 单元 14 楼
办公地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 99 号 5
栋 1 单元 14 楼
法定代表人 魏强
董事会秘书 易津禾
联系电话 028-85590402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12 月 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本次发行上市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85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 31.5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3,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089.9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56,910.02 万元。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
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14-10004 号)。
一创投行担任观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
对观想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观想科技在创业板上市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观想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五、保荐工作概述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机构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2、督导公司建立并执行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公司建立并执行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4、督导公司建立完善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查阅公司三会资料,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环境、经营业绩、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等;
6、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事项;
7、持续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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