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1211 证券简称:亨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3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8 人,实际参会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志刚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项光亚先生、俞俊利先生、姚克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载的《2024 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定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288,0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5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2,0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当前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的管理要求,适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合理保证,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经营管理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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