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3 19:45:12 股吧网页版
亨迪药业: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1211 证券简称:亨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7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大信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该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
人员总数 3957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
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行政监管
措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1 次。5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0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21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潘杨州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洪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等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肖献敏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5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
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