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5 年 04 月 23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大信审字[2025]第 2-00221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张文娟、潘杨州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25]第 2-00221 号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四)所述,贵公司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确认的营业收入为445,864,331.31 元。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具体要求参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三)所述。
由于收入是重要的财务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我们了解了营业收入确认流程和相关内部控制,评价了公司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测试了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性程序,包括主要产品当期营业收入、毛利率与前期比较分析等,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或差异,并分析该波动或差异形成的原因,是否表明可能存在重大风险。
(3)检查销售合同中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对合同条款进行核实,识别与收入确认的相关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对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对合同或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客户签收记录、出口业务报关单、提单等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进行复核,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对主要客户期末余额进行函证,检查收入的真实、准确性。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进行截止性测试,选取样本,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客户签收记录、出口业务报关单、提单等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进行复核,评价收入是否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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