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1211 证券简称:亨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5-008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39 号文核准,亨迪药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5.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4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0,732,340.8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2-10059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2,690.48 万元,本年度使
用 15,673.76 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97,975.22万元(其中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净额 10,592.47 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90,000.0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7,975.22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已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武汉亨迪药物开发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
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明细如下:
合作方名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当期
称 状态
华夏银行 2024 年单位大额存 可转让大 300,000, 2024 年 4 2027 年 4 暂未
荆门分行 单 3 年 337 期 额存单 000.00 月 30 日 月 29 日 赎回
湖北银行 2024 年对公大额存 可转让大 200,000, 2024 年 5 2027 年 5 暂未
荆门分行 单 3 年 额存单 000.00 月 10 日 月 10 日 赎回
湖 北 银 行 2024 年对公大额存 可转让大 100,000, 2024 年 7 2027 年 7 暂未
荆门分行 单 3 年 额存单 000.00 月 1 日 月 1 日 赎回
湖 北 银 行 2024 年对公大额存 可转让大 200,000, 2024 年 7 2027 年 7 暂未
荆门分行 单 3 年 额存单 000.00 月 3 日 月 3 日 赎回
天 津 市 金 添金赢特色存款 — 100,000, 2024 年 7 — 暂未
城银行 000.00 月 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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