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2-00040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2-00040 号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639 号”文《关于同意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本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000 万股,发行价 25.80 元,募集资金总额 1,548,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400,732,340.8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2-10059 号《验资报告》。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2,690.48 万元,本年度使用 15,673.76
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97,975.22 万元(其中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净额 10,592.47 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90,000.00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7,975.22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