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湖北亨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现将会计估计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为了优化公司产品结构,丰富公司产品的种类,以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的相关规定,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公司决定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使公司研发费计量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内部研发项目的所有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按照以下标准划分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支出
和开发阶段支出:
①需要临床试验的药品研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验(或关键性临床试验)阶段前的所有研发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药品研发进入Ⅲ期临床试验(或关键性临床试验)阶段后的研发支出。
②其他药品研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是指项目开始至获得人体生物等效性临床备案前的所有研发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获得人体生物等效性临床备案后的研发支出。
公司根据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对于需要临床试验的药品研发项目,进入Ⅲ期临床至取得生产批件之间的费用资本化;其他药品研发项目,获得人体生物等效性临床备案至取得生产批件之间的费用资本化。资本化费用计入开发支出,并在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时,结转确认为无形资产。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则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具体影响取决于研发项目未来开发阶段实际发生并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尚无法准确估计具体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研发支出资本化情况,决定对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估计进行变更,使公司研发费计量更加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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