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2-12
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 年 2 月 27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 年 2 月 27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2 月 27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24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2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张马桥路 168 号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具体如下
提 案 备注
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码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至议案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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