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5-043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2 日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康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95,000,033 股。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2 人,代表股份 487,150,44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7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459,02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4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9人,代表股份 28,129,0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0 人,代表股份 28,150,44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2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9人,代表股份 28,129,0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76%。
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86,923,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4%;反对 1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弃权 28,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923,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38%;反对 1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8%;弃权 28,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万晓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