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池仁勇)
本人作为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任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池仁勇,生于 1959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1994 年 9 月至 2012 年 2 月,先后担任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
博士生导师、副院长;2012 年 3 月至今,担任浙江工业大学中国中小企业研究院院长;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
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1.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年度公司召开的 5 次董事会和 4 次股东大会,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任期内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公司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任期内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 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对公司高管和董事薪酬进行审查,确保薪酬计划的公平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投资计划、投资决策等事项进行审查,认真了解公司经营和投资情况,切实履行战略委员的职责。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度,共计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相关事项,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开展的必要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现金管理额度等进行了事前评估。
4.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们进行了多次沟通,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本人也积极关注互动易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积极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持续关注和落实公司股东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责任,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5. 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重要公司治理活动,进行实地调研,系统掌握了公司运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机制及信息披露实践。同时,通过电话、线上会议及微信等多元化沟通渠道,与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层及相关员工建立了有效交流网络,确保及时获知重大战略事项的最新动态。此外,本人持续跟踪宏观经济形势与行业市场动向对公司业务的潜在影响,并密切关注主流媒体对公司的舆论报道,以此构建全方位视角,深入理解公司战略发展的多维背
景。基于上述系统性信息收集与分析,本人积极提出专业化管理建议,着力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巩固企业可持续发展基础。
6. 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及时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资源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本人履行职责。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