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5 18:59:06 股吧网页版
朗威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5


证券代码:301202 证券简称:朗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8
苏州朗威电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上
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武凌桥路 70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高利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01,34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978%。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101,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4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4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9%。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4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42,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9%。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小形、周烨培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31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9%;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0%;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793%;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1011%;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96%。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1,312,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9%;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0%;
弃权 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1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793%;反对 2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1011%;弃权 5,20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