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201 证券简称:诚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6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本次方案,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6)第 0376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25,796.0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03,959.58 元,年末合并报表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 269,660,585.71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 3,039,595.75 元,
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39,408,820.55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69,660,585.71 元。
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4,713,824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244,700股后的股本151,469,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拟现金分红金额 30,293,824.8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254.0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90,902,914.40
元,未低于年均净利润的 30%,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 条第(八)项所述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293,824.80 30,293,824.80 30,315,264.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1,925,796.02 -28,103,664.37 90,980,328.72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0,178,441.20 93,709,619.64 27,464,739.25
营业收入(元) 406,371,974.56 333,131,182.38 414,301,764.0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26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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