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17:40:17 股吧网页版
诚达药业: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1201 证券简称:诚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6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本次方案,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兼顾了股东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6)第 0376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25,796.0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03,959.58 元,年末合并报表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 269,660,585.71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 3,039,595.75 元,
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39,408,820.55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69,660,585.71 元。

为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4,713,824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244,700股后的股本151,469,1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拟现金分红金额 30,293,824.8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254.02%。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90,902,914.40
元,未低于年均净利润的 30%,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 条第(八)项所述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293,824.80 30,293,824.80 30,315,264.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1,925,796.02 -28,103,664.37 90,980,328.72
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40,178,441.20 93,709,619.64 27,464,739.25

营业收入(元) 406,371,974.56 333,131,182.38 414,301,764.0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269,6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