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301201 证券简称:诚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7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届满,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运行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推举并
表决,陈维汉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维汉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8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担任职工代表董事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的简历
陈维汉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嘉善诚达药化有限公司车间副主任、生产部副经理、生产部经理、公司生产部经理、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职工董事、设备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维汉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嘉善汇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7,600 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