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达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诚达药业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174,035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2.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75,721.0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 13,576.31 万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2,144.7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众会验字(2022)第 00137 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80,153.27 万元,募集
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编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62,144.75
项目投入 B1 80,886.15
项目 编号 金额
截至期初累 利息收入净额 B2 6,824.02
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0,659.8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730.45
截至期末累 项目投入 D1=B1+C1 91,545.95
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554.47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E=A-D1+D2 80,153.27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嘉善支行、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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