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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8:05:10 股吧网页版
诚达药业: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
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如下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年度评价报告纳入评价的单位为: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金江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瑞岐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诚玖泰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玖乾诚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1、评价要素:主要围绕内部环境建设、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要素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2、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采购、生产、资产、研发、财务报告、质量、EHS、工程项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评价范围涵盖公司内部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对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管理各个环节。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收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内部环境建设

1、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内控评价的重要内容。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建立了以《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为主要架构的规章制度,制定了《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并在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中得以遵照执行。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责,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确保了每个机构和人员按照制度规范地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长期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组织结构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合理地确定了部门的形式和性质,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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