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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0 15:36:26 股吧网页版
大族数控: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长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长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长生,1991 年 5 月至 2010 年 10 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
十五研究所印制电路技术开发中心工程师、副主任、主任;2010 年 10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副书记;2016 年 8 月至今,任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副总工程师;2020 年 11 月至 2024 年 5 月,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本人是否满足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
本人均亲自参加会议,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在任职期内组织召开了 1 次会议,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事项进行审议,认真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任职期内召开的两次工作会议,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对相关议案均无异议通过。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3 年 9 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4
年度,公司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任职期间召开的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我们在所有重大方面无分歧,确保了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本人除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通过电话沟通、现场考察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相关资料均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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