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四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1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2
第四章 董事长的职权......5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6
第六章 董事会秘书...... 11
第七章 附 则......12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
的法人财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 4 个专门委员会,也可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召集人
应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六条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信息披露、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处理董事会日常
事务。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
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八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
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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