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
评估报告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容诚所在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容诚所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拥有 30 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所在全国设有 19 家分支机构,总
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2.人员信息
容诚所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注册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2023 年 A 股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 394 家,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2 家。
二、执业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63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4 次和自律处分 1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及自律处分不影响容诚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容诚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容诚所建立了完善售后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景亮,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万讯自控、拓邦股份、大族激光等多家上市公司。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佳佳,202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雪,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国元证券(000728.SZ)、金禾实业(002597.SZ)、金春股份(300877.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容诚所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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