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四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1
第三章 股东会的授权...... 2
第四章 股东会会议制度 ...... 3
第五章 股东会的召集...... 3
第六章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5
第七章 股东会的召开...... 6
第八章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9
第九章 会议记录...... 13
第十章 附 则...... 14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障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订本深圳
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
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应当完善股东会运
作机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查
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会召集权、提案权、提
名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
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关于召开股东会的各项规定,
认真按时组织好股东会。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
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
第五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作出决
议的除外;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分拆、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
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作出决议;
(九) 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
项;
(十)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一)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所涉及的
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四)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
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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