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6
证券代码:301199 证券简称:迈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授
权,并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 2024 年度
股东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公司总股本 186,67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7 元(含税),本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3,067,32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2、自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实施方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分红年度:2025 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6,67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0.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 0.6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无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1 月 12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48 山东迈赫投资有限公司
2 08*****249 潍坊赫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 03*****858 王绪平
4 03*****372 张韶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1 月 3 日至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12 日),若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在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首发前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上
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公司董监高人员及首发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该项
承诺已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履行完毕。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涉及的上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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