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301199 证券简称:迈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3,3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 元(含税),
本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3,334,000 元(含税);2024 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186,676,000 股(具体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调整。
2、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
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分红年度:2024 年度。
2、发放范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3,34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 133,340,000 股,实施后
总股本增至 186,676,000 股。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4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
3、本次权益分派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所转股份于 2025 年 6 月 5 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
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名称)
1 08*****148 山东迈赫投资有限公司
2 08*****249 潍坊赫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 01*****917 徐烟田
5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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