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
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中汽迈赫(天津)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迈赫优沃(山东)科技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智能装备系统业务、智慧物联系统业务、规划设计服务业务。
(4)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子公司管理等,涵盖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人力资源、社会责任、内部审计、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采购及分包管理、项目管理、销售与收款业务、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等各项环节。
(5)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项目管理、采购及分包管理、销售与收款业务、重大投资、财务报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
以上评价范围内的主要业务事项以及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与管理工作。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和事业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管理公司日常事务,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2)组织架构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及经营管理需要的组织机构,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科学地划分了每个组织单位内部的责任权限,形成了相互制衡机制,各部门权责分明,确保了控制措施的有效执行。本公司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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