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4
证券代码:301198 证券简称:喜悦智行 公告编号:2025-055
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旺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宁波喜悦智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2,16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20%)的股东宁波旺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旺科企业”)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7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旺科企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旺科企业 12,168,000 7.20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6 年 2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4、减持数量及比例:旺科企业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7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
注 1: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注 2: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7、其他说明:旺科企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减持计划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旺科企业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前所作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关于股份锁定期、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承诺主体 承诺类别 承诺内容
旺科企业 关于股份锁 一、自公司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
定的承诺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本企业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发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二、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若因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若因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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