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科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唯科科技2024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金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董事会相关会议记录、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审计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交流,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唯科科技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
1、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规定的要求。
2、避免或降低风险,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3、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和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二)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公司拟定并实施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3、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4、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5、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经营业务、管理要求等方面的变化而不断改进和完善。
6、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在保证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
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一)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备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权责范围,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的规范有效运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行使公司筹资、投资及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目前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以便为董事会提供更科学、合理的决策支持。独立董事作为相关专业人士,对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起着良好的作用。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目前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不少于监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
2、组织结构
公司按照自身的经营管理特点与内部控制的需要设置相应的业务管理部门,
合理地划分各业务岗位及其职责与权限,科学地设计内部控制制度以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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