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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22 18:53:03 股吧网页版
唯科科技: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3


证券代码:301196 证券简称:唯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3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 45 元/股调整为 44.10 元/
股;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由 44.10 元/股调整为43.60 元/股。除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500,375 股。

回购期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按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并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截至 2025 年 1 月 21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股份 1,857,77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9%,最高成交价为 35.52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22.8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218,392.58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资金总额、实施期限、资金来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实之日至本次披露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前一交易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857,775 股,其中 1,225,104 股已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用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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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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