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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19:15:11 股吧网页版
北路智控: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楚宇)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楚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吴楚宇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5年9月至1998年6月,任飞利浦光磁电子(上海)有限公司销售经理;1998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上海工业仓储分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6月至今,任上海凯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3月至今,任风之谷新能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5月至今,任酒泉风光谷新能源现代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5月至2024年9月,任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裁;2017年1月至2024年9月,任拓纳多特车(上海)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2018年1月至2024年9月,任上海霄翼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11月至2024年12月,任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至2024年3月,任深圳市丹纳安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2024年10月,任摩尼肽(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联药(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7月至2024年1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2月至2024年9月,任戴纳麦克金马技术装备(中山)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1月至今,任公司市场总监。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历次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 场 出 以 通 讯 方 委 托 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 席 股

独董姓名 应参加董 席 董 事 式 参 加 董 席 董 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 会 次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吴楚宇 5 1 4 0 0 否 4

(二) 会议表决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报告、薪酬与绩效考评方案、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价格与数量调整及归属等多项重要议案,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为相关议案提出建议和意见,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对候选人的履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严格审查,确保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2024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共参与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丁恩杰先生召集和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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