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1195 证券简称:北路智控 公告编号:2025-11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6人,董事王云兰女士、王永强先生、赵家骅先生、祝青先生、丁恩杰先生和王鹤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于胜利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工作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13)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14)。《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2024年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丁恩杰先生、马轶群先生、吴楚宇先生和王鹤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恩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轶群)》《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楚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鹤)》。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情况、持续发展需求和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客观、真实地描述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保荐机构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苏公 W[2025]E1132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1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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