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9
证券代码:301192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叶金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金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由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5 月 16 日为授予日,以 8.9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8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0.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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